一、戰略管理
1.制定集團戰略方向和前景,分配各業務資源,審批下屬公司章程及重大決策方案,制定并購拆分業務方案,組織架構設計。
2.充分利用自有資源和資本市場資源,運用多種融資手段,逐步構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資產狀況優良、有良好融資信用、可持續發展的投融資平臺。
3.承擔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城市綜合開發建設任務并組織實施,履行好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融資載體、建設實體三大職能,實現經營性資產收益最大化和公益性投資成本最小化,推動桂東縣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
4.以資產為紐帶,通過控股形式參與所屬一、二級子公司的經營,培育收益性項目,取得相應分配利益,產生星火集團的資金流入,保持公司的可持續融資能力,從而形成企業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
二、資產管理與投資
1.建立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評價體系,利用資本市場開辟投融資渠道,提高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審批下屬公司注冊資本增減和外部融資方案,建立合理資本結構,建立風險管理政策。
2.負責對縣內基礎設施建設形式的經營性資產進行有效經營,對縣域資產進行優化配置,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3.自主經營通過依法“招拍掛”獲得的國有土地資源,按市場原則參與房地產及舊城改造項目建設,不斷增加新的利潤增長點。
三、業績管理
監控下屬公司經營計劃實現、主要經營舉措及項目經營業績,定期監控關鍵財務、運營方案及指標。
四、財務管理
建立集團財務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星火集團和下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表,審批監督下屬公司重大融資、投資、抵押和擔保等,審核全資子公司財務制度、財務預決算,提供內部銀行功能。
五、人力資源規劃
建立集團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向控股公司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董事會成員,建立集團派出產權代表和管理人員的選拔、培養、考核和激勵機制,制定、協調重要人力資源政策。
六、協調及共享服務
協調下屬公司間的聯系、確保互相協同,集中品牌管理和控制,重塑推廣與集團戰略相適應的企業文化,集團信息系統規劃,處理集團外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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